摘要: 互信难是阻碍数据高效流通的重要关卡,数据只有可信流通才能实现价值最大化。当前我国数据流通尚处在探索阶段, 已暴露出数据质量低、强负外部性、监管滞后等可信难问题,亟须构建高质量数据可信流通的治理制度,在遵循融合技术、激励 相容和预防为主原则的基础上,我国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数据质量标准,对数据要素市场实施技术与制度协同共治,形成社会普遍 参与的全过程动态治理体系。数据可信流通治理适用更具技术主义的“法链”治理方式和社会信用治理体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, 利用区块链、智能合约、隐私计算等技术治理构建可信价值互联网,并最终形成智慧治理、信用治理和法治治理相结合的数据流 通治理体系,以保障高质量多模态数据集的形成,促进新质生产力的有序发展。